东西送到那天:在签名之前要做完的事
送达那天通常很赶:车挡在路上、人在等、东西一箱一箱进门。而正是在这种节奏里,人会先签名再说。这篇讲的是签名之前那几分钟。
先确定当天在场的人是谁
这一天要有人从头到尾在场,而且那个人要能当场做决定——东西放哪里、发现问题要不要注记、要不要打电话。
如果本人不能到,事先就要讲好谁在场、他能决定什么、不能决定什么。临时换人是最容易出事的一种安排。
对的是编号,不是感觉
东西进门的时候,一箱一箱对编号与件数,不是看一眼觉得差不多。差不多在事后是说不清楚的。
本站另有一篇谈打包之前先清点,一份清单决定你之后能不能索赔。那份清单在今天要拿在手上,不是放在箱子里。
大件先进定位,不要先落地
床、沙发、柜子这一类,一开始就直接放到要放的位置。放在客厅中间之后,再移动就要靠你自己。
所以在车还没开走之前,先想好每一件大的要去哪个房间,并且当场讲出来。
发现问题要当场写在那张纸上
破损、短少、外观有异的箱子——这些要在签名的那份文档上当场注记,口头讲过不算。事后才提,你手上只有记忆。
注记的写法就是事实:几号箱、什么状况、什么时候发现。不用写责任是谁的,也不用写该怎么处理。
照片要在今天拍,不是明天
拍的东西比你以为的多一点,但每一张都只要一秒。事后有没有这几张照片,差别很大。
- 实际可以做的
- 车子与卸货的位置
- 堆放在门口与屋内的整体状态
- 每一件有问题的东西,远景一张近景一张
- 你签名的那几份文档,签完后整份拍下来
拿走属于你的那一份
签完之后,你手上应该留着一份。如果对方没有给,当场要——离开之后再要,通常要等。
本站另有一篇谈东西在搬家过程中坏了当下要做的三件事,另有一篇谈搬家的赔偿方式有哪几种、差别在哪。今天做完的纪录,决定那两篇对你有没有用。
本文的范围
本文只说明当天可以自己完成的核对与纪录,不叙述任何搬家业者的义务、赔偿规定或索赔进程,不判断任何文档的效力或内容,也不判断任何损坏或短少的责任归属。相关权利义务请以你签署的文档与相关主管机关的正式说明为准,必要时请咨询合格的专业人员。
重点
当天要有能做决定的人全程在场;一箱一箱对编号而不是看感觉;大件一次到定位;发现破损或短少当场写在要签的那份文档上,口头不算;照片今天拍;签完拿走属于你的那一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