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年內再搬一次:第二次可以少做的事
落地第一年再搬一次很常見——先租的地方不合適、換工作、或原本就打算過渡。第二次的好處是你已經有紀錄了,前提是第一次有留下來。
先把第一次的紀錄找出來
物品清單、業者報價、實際花費、當時遇到的問題。這幾份如果第一次有留,第二次可以省下大部分的準備工作。
本站另有一篇談打包之前先清點。本站另有一篇談比較搬家報價要問的問題。上次問過的答案,這次多半還適用。
沒拆的箱子直接處理掉
第一次搬完之後一直沒拆的箱子,是一個很明確的訊號。不要再搬一次同樣的東西。
本站另有一篇談搬家前先處理掉東西。本站另有一篇談拆箱的順序,前三天只拆該拆的。其中提到兩週後回頭看沒拆的箱子。第二次搬家是執行那個判斷的時候。
地址更新這次會快很多
第一次要從頭找出所有需要更新地址的地方,第二次只要打開上次那張清單。前提是上次有做。
本站另有一篇談地址變更的順序。如果上次沒列,這次補列一次,之後每一次都受用。
退租與入住可以同時準備
第一次搬家時你只有入住那一端的經驗,第二次你同時是退租方與承租方。兩邊的紀錄要分開建,不要混在同一份筆記裡。
本站另有一篇(在租屋站)談退租前 30 天的清單。本站另有一篇(在租屋站)談現在的損壞有哪些、入住前會不會修好、可不可以寫進合約。兩份都要用。
這次把紀錄留得更好一點
如果第一次沒留紀錄,這次補上:實際花了多少、花了多久、哪些估錯了、下次要改什麼。
落地前幾年搬家的次數通常不只兩次,而第三次的你會很感謝這一份。三十分鐘的事。
第二次最該改的是時間點,不是流程
第一次搬家多半是被時程推著走——知道要做什麼,但每一件都太晚開始。第二次真正能省下的,是把幾件事往前挪。
本站另有一篇談預約搬家日的電梯或裝卸區。本站另有一篇談安排水電瓦斯的開戶日與舊址的停用日。本站另有一篇談什麼時候付錢給搬家公司。這三件的共同點是:它們的前置時間由別人決定,不由你決定。
- 實際可以做的
- 電梯或裝卸區:兩邊都要約,熱門日期會先被訂走
- 業者的檔期:月底與月初通常最滿
- 水電網路的開通日:網路安裝最常排不到
- 訂金與付款的時間點:確定日期之前就要問清楚
本文的範圍
這一篇講的是可以自己重用的準備與紀錄。不敘述任何租約或搬家契約的規定,也不構成任何契約上的建議。
重點
先找出第一次的清單、報價與實際花費。沒拆的箱子直接處理掉。地址清單重用。退租與入住的紀錄分開建,並把這次的數字留下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