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包之前先清點:一份清單決定你之後能不能索賠
搬家出問題時,第一個被問的永遠是「你怎麼證明那個東西當時在裡面」。清單要在打包前做,不是打包後補。
用房間分段,不要一次列全部
一次列整個家會半途放棄。一個房間一個房間做,每間拍一張全景加幾張特寫,貴重物品單獨拍。
手機錄影繞一圈也可以,邊錄邊念出物品名稱,之後整理成文字比較快。
- 實際可以做的
- 每個箱子編號,清單上記編號對應的內容與所在房間
- 貴重物品另外列,附購買證明或現況照片
貴重與易碎另外處理
多數搬家公司對高價物品有申報要求,沒申報的話賠償上限可能很低。哪些算高價、要怎麼申報,各家規定不同。
證件、現金、藥品、硬碟、珠寶這類建議自己隨身,不進貨車。
清單要有兩份,一份不在貨車上
紙本清單如果跟著箱子一起走,出事時你手上什麼都沒有。存一份在雲端或寄給自己一封 email。
清單要做到多細
整箱日用品寫「廚房雜物,一箱」就夠了。真正需要逐項寫的是三類:貴的、不可替代的、以及事後很難證明原本存在的。
判斷方式很簡單:如果這一箱不見了,你會想跟誰說什麼?說得出具體品名的,就值得逐項寫。說不出來的,整箱一行就好。
錄影的補充做法
逐項打字很慢,錄影很快但事後難查。實際好用的組合是:先錄影繞一圈邊念品名,之後只把貴重與易碎的部分整理成文字。
錄影的時候記得把箱子編號也帶進畫面,這樣影片與清單之間才對得起來。
本文的範圍
本文只說明清點與紀錄的方法,不敘述任何理賠規定、申報標準、賠償上限或期限,也不推薦任何業者,不構成法律建議。實際規則請以你的合約、保險條款與業者的正式說明為準。
重點
打包前按房間清點、箱子編號、貴重物品另外申報與隨身、清單存一份在雲端。